李 誠
認為堅持讀經、禱告、唱詩就是靈修
記得我第一次去教堂聽完牧師講道後,對主耶穌的救恩有了些認識,當即就表示要信主。臨走時牧師提醒我:「基督徒的生活必須有靈修。」我問牧師:「什麼是靈修?要怎麼靈修?」牧師告訴我:「靈修就是每天得讀經、禱告、唱詩讚美。禱告的時候,我們得為自己的家人禱告,為教會裡軟弱的弟兄姊妹禱告,為神的僕人禱告。其他的讀經、唱詩每天都得堅持,不能間斷,只要你能做好靈修,靈性就會越來越高,與主的關係也就越正常,這樣就蒙神喜悅了。」之後,我就按照牧師說的去做,每天早上五點準時起床開始靈修,先讀兩章聖經,唱詩,再按照牧師說的內容禱告,無論春夏秋冬從不間斷,有時跟主禱告腿都跪麻了我也堅持。幾年下來,我本以為通過靈修能更明白主的話,獲得更多的亮光,可事實上我除了會背誦一些聖經金句,記住一些常說的禱告詞以外,對主的話、主的心意、要求一點也不明白,甚至靈修時還常常瞌睡、打盹,絲毫感覺不到主的同在。為此我很困惑:這些年我按著牧師說的靈修為什麼達不到好的果效呢?難道這樣的靈修不正確?主的心意到底是什麼呢?
什麼是真正的靈修
有一天,我到一姊妹家查經,當說到什麼是靈修時,姊妹拿出一本《羔羊展開的書卷》,從中找了一段話讀道:「正常的靈生活不是僅限制在有禱告、有唱詩、有教會生活及其吃喝神的話等等這些作法上,乃是活在新鮮活潑的靈生活裡,不是作法如何,而是果效如何。多數人認為,要有正常的靈生活必須禱告、唱詩、吃喝神的話或揣摩神的話。不管有沒有果效,有沒有真實的認識,這些人就注重在外表走過程,並不注重果效,他們是活在宗教儀式裡的人,不是活在教會中的人,更不是國度中的人。這樣的人的禱告唱詩或吃喝神的話都屬於守規條,是迫不得已的,是隨潮流的,不是心甘情願的,不是發自內心的,這些人即使禱告再多,或唱詩再多也毫無果效,因為他實行的只是宗教規條儀式,並不是實行神的話。只注重在作法上做文章,把神的話當作規條來守,這樣的人不是在實行神的話,他是在滿足肉體,是做給人看的,這些宗教的儀式規條都來自於人,不是來自於神。神不守規條,也不守律法,而是天天作新事,作實際的工作。就如三自教堂裡的人,僅限制在天天守晨更、作晚禱、飯前謝飯、凡事謝恩等等這些作法上,這些人做得再多、實行得再久,卻沒有聖靈的作工。人若活在規條之中,心傾注在作法上,聖靈就沒法作工,因為人的心被規條佔有,被人的觀念佔有,所以神沒法插手作工,人只能一直活在律法的轄制之下,這樣的人永遠不能得到神的稱許。」(摘自《關乎正常的靈生活》)姊妹讀的這段話震撼了我的心,想到自己上過神學,古今中外的屬靈書籍讀了不少,著名傳道人的講道錄音也聽了不少,卻從來沒有看過也沒有聽過誰能說出我們一直以來靈修的狀況,存在的規條、偏差,也沒有人能把什麼是真正的靈修,以及靈修達到的果效說得這麼清楚、透亮。後來藉著姊妹的交通我明白了許多,以往我一直認為每天只要堅持讀經、唱詩、禱告就是靈修了,現在才明白真正的靈生活不在乎我們外表的作法怎麼樣,守儀式守得多麼好,而是看果效,也就是看靈修能給自己帶來哪些益處,有哪些幫助。如:唱詩不是為了走走過程,而是為了藉此操練把心安靜在神的面前,在唱歌時能獲得聖靈的開啟與帶領,能從詩歌中明白神的心意;禱告不是年復一年、日復一日地重複那些老掉牙的話,或禱告的時間越長、禱告的話越多就越合神心意,而是把自己的心裡話、自己的實際難處敞開心向神訴說,在神面前尋求神的心意,尋找實行的路途;讀神的話不只是為了明白字句,裝備多少屬靈知識、道理,或解決弟兄姊妹的問題,而是為了揣摩主的話,明白主對我們的心意、要求,能更好地實行主的話,行在主的心意上。